按照《关于陕西省就业见习及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通知》(延市人才发〔2018〕02号)文件精神,在2018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中,重点面向未就业贫困高校毕业生。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目的
就业见习是加强学习实践培训,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
二、见习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宝塔区户籍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2017年或2018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档案在宝塔区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参加见习。
(二)报名要求
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须持下列有效证件到区人才中心报名领取申请表:(1)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管理卡、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一寸照片三张、两寸照片一张。初步审核通过后填写《延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上报省市审核。
(三)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18年9月3日
登记地点:宝塔区人才交流中心就业创业部
联 系 人:孙朝霞 联系电话:0911-2111230
(四)资格审核
见习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的,由见习单位和见习生双方签订《延安市宝塔区高校毕业生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并提供见习单位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报区人才交流中心审核鉴证备案。
三、见习流程
(一)见习单位要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见习结束前,见习生须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见习单位根据见习生工作表现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由见习单位建立见习档案,同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区人才交流中心备案。
(三)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将对见习人员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