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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宝塔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1—2025年)》,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严密监督,严格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就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二是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开辟新境界。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其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通过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三是全面推进政治建设。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法治税务的生动实践。围绕“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17次;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青年理论学习研讨11次,跨支部联学11次,班子成员走基层访一线,形成调研报告10篇。打造“宝塔山下党旗红”等一系列特色品牌,组织开展“从红色资源中汲取奋进力量”等12次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推进“党建示范点”“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区委“两优一先”评选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创新理念、创优作风、创牌服务。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建立收入质量考核机制,科学考核组织收入工作,确保税收收入量稳质优。切实加大地方税收征缴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汇报经济税收形势,争取区委、区政府的理解与支持。今年,我局共计入库各项税费576,406万元,其中入库税收387,929万元,同比增收72,438万元,增长22.96%;入库非税收入20,620万元,同比增收4898万元,增长31.15%; 入库社保费166,713万元,同比增收30,396万元,增长22.30%;入库工会经费1144万元,同比增收144万元,增长14.40%。切实抓实抓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堵点难点,优化完善直连包抓、直达快享、不来即享等工作机制,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今年累计减免各项税费78,730.76万元。其中,税收减免73,541.3万元,非税和社保减免5189.46万元。

二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落实《意见》。成立了《意见》落实领导小组,明确《意见》落实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对内通过领导讲《意见》、骨干谈《意见》、全员答《意见》,编《简报》、制门牌,在全局掀起了领导带头领学促学,全局上下以考促学的学习热潮。对外利用纳税人的电子宣传屏、制作宣传横幅13条、印发宣传折页1万份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意见》内容和改革方向,赢得了纳税人的广泛关注和有力支持。抓好增值税管理持续监控信息系统运行和电子专票开票和受票情况,开展一户式网格化服务,统筹加强系统运维保障工作,确保开具和接收电子专票业务顺利运行。认真做好留抵退税工作,办理留抵退税3.29亿元。认真落实所得税改革。扎实开展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截至目前,我局已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达57,474人,已缴税额4834.82万元,企业所得税汇算户数为23,041户,申报户数21,970户,申报率达98.48%。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户数2643户,政策受惠面100%,实际减免税额8867.39万元。强化社保征缴。大力推行“网格管理、双向考核”的征缴模式,规范征缴行为,加强沟通协作,顺利推进社保费标准升级切换,积极开展“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政策宣讲,不断优化缴费服务,有效提升缴费人满意度。

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制定《风险办议事规则》,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深挖细查风险疑点,通过扎口管理结合专业团队,快速、精确做好实时风险、快反风险、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风险、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风险任务应对。今年以来,共完成全面风险任务680户次,累计查补入库税款4866.74万元,滞纳金2125.97万元,实时风险任务19,012户次,累计查补入库税款15.81万元。夯实数据基础。不断完善5C指标评价体系和指标得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讨、解决问题。全年承接省局下发任务单78个,治理数据3000余条。按季对总局抽取的“三类信息”疑点数据进行核实反馈,共完成1250条企业划型核查和1448条企业信息核实。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积极参与省、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各类制度、规范的制定,积极配合调研,及时提出合理建议。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登记、备案程序。认真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相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向市局上报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建立异议处理制度,对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同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违反其他上位法规定的书面审查意见进行登记处理。2021年度,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落实政策执行反馈机制。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制定的相关税收政策,多措并举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认真收集在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进行情况反馈,形成顺畅的税收政策及制度执行反馈机制,我局全年共向上级反馈政策执行存在问题4条均得到解决,切实提高了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和反馈体系,制定了《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形成群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决定重大税收工作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评估,始终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由党委会、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进行行政合法性审查,没有经过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必要的征求意见程序的议题,不予提交党委会议讨论。2021年,全局通过行政合法审查事项64项。三是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跟踪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决策偏差。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形成行政决策纠错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未能按照科学民主开展重大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从普法、学法、执法和督法各个层面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打造立体式、多元化的税务法治文化长廊和展览室,拍制《法治精神铸税魂》法治专题片,先后有40余家单位进行了交流学习,已创建为全国法治基地、全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二是持续深化“三项制度”工作推行。成功上线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公示执法事项信息7大类40项,全年共进行执法25000余条。配备执法记录仪35台,筹建信息采集基站1个,全年形成执法音像记录44条。编制《行政合法性法制审核操作指引》推广使用,建成执法约谈室1个,将3名公职律师纳入审核团队,全年共提请法制审核385项,通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审议事项10项。三是切实推行“税务管家”服务制度。提供一对一、个性化的管家式服务,做好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衔接工作,为区域项目建设提供税收政策和服务保障。今年以来,共建立“税务管家”重点项目工作台账130户,落细落实各类服务举措工作,有力推动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和建设运营。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紧贴新冠肺炎疫情下安全保卫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建党100周年关键节点保卫任务,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及区委、区政府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研究部署保卫工作,启动安全保卫应急预案,层层抓好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防控机制。密切关注、随时收集掌握有关社会治安、灾害天气预警等信息,及时传达上级风险提示、安全防范要求和假期出行规定,增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敏感性和警惕性,有针对性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定期定人对全局各单位进行用电用水、消防、安全、保卫检查,及时处置异常情况。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推行涉税争议前置解决机制。为进一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处理涉税争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制定了我局涉税争议前置处理办法,不断规范涉税争议前置处理操作规程,切实开展内部学习培训,让一线办税人员熟悉操作程序,对申请争议解决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受理、办理并按规定时限进行回复,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我局2021年无争议申请情形。二是完善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做到苗头问题早发现,针对上访所具有的动态性可变性的特征,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手情况,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超前做好化解工作,判断找准可能发生矛盾的风险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化矛盾于未然。

(八)全面推进税务政务公开

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及时将税收政策、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信息主要通过税收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电子演示屏、税企QQ群等发布有关信息。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二是不断丰富公开载体。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健全解读回应机制。通过微信、8812366热线、纳税人学校、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对公众关注的税费热点问题,主动予以回应,强化与纳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打造智慧化自助办税服务圈。以宝塔、新城、高新三个城市核心区为重点,积极打造“三位一体+24小时”无人自助智慧办税厅,实现发票代开领用、完税凭证打印、智能导税咨询等自助服务。二是拓展升级“非接触式”办税服务。积极落实“网上办、自助办、咨询办、预约办、应急办”的非接触式办税模式,运用“互联网+税务”,覆盖了90%以上涉税业务,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和手机APP等方式,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到85%以上,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宜。三是推行“服务不打烊”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办税缴费需求,实现税费服务非工作时间“人在岗、网不断、票能领、事能办”,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四是开展系列税企互动。开展“春雨润苗办实事”、“百名党员进百企”和“党员联税户 纾困优服务”活动。“对辖区内正常户14552户进行宣传、注销户3647户进行回访,通过宣传回访,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纳税人,增强税企沟通,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统筹协调、组织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建立并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制定议事规则,落实例会制,每季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并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税具体工作指标任务落实,自觉担负起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责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保障纳税人权益,形成税收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把法治税务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全面推动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与表扬,但在工作中仍有诸多不足:一是个别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不强,税收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税人的遵从度参差不齐,满意度诉求多元,税收执法难度较大。三是法治宣传力度不够,纳税遵从度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及相应措施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筑牢税收法治理念,奋力推动税务事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开创法治税务建设新局面。

(一)持续增强税收法治意识。强化税务干部法治培训工作力度。建立税收执法责任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法治宣传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培育依法行政制度文化,完善税收法律顾问制度、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提高税务人员法律素养。

(二)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全省行政执法单位示范效应,不断完善“三项制度”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融入“一户式”管理机制,加强对关键节点的风险管控,全面提升推行质效,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肃过错责任追究,规范税务行政行为。

持续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制约结合2022年全区税收工作重点,围绕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执法督察,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依法正确履行税收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严格按照省局、市局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程序,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与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的考核相结合,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追究工作,从而实现通过监督问责倒逼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切实提升全局税收执法水平。

(四)持续落实税收征管改革任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严格落实税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跟踪分析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与裁量基准适用情况,切实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