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农发〔2023〕188号)精神,为加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象申请,乡镇(街道)初审,经过区农经站组织业务人员验收确认,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现将2个区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5个示范家庭农场兑付培育发展资金情况予以公示:
区级以上示范合作社2个,每个奖励10万元至20万元,合计30万元:
1.延安市宝塔区万润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20万元)
2.延安市宝塔区裕泽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10万元)
二、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5个,每个奖励10万元,合计50万元:
1. 延安市宝塔区贺强强家庭农场10万元
2.延安市宝塔区高瑜家庭农场10万元
3.延安市宝塔区殷社平家庭农场10万元
4. 延安市宝塔区贺多多家庭农场10万元
5.延安市宝塔区兰静家庭农场10万元(市级)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5:3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联系电话:881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