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农计财〔2024〕64号和延市农发〔2024〕98号文件和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中,下达我区的资金80万元,其中:家庭农场培育资金40万元,示范合作社规范提升资金40万元。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奖补资金的有效利用率,经奖补对象申请,区农经站确认,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现拟对获得奖补资金的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合作社予以公示:
一、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4个,每个10万元,合计40万元:
1.延安市宝塔区牧享源家庭农场10万元(市级)
2.宝塔区南泥湾镇杨家峪惠翠家庭农场10万元(市级)
3.延安市宝塔区王年军家庭农场10万元(区级)
4.延安市宝塔区临镇焦颖家庭农场 10(区级)
二、区级以上示范合作社4个,每个10万元,合计40万元:
1.延安市宝塔区丰收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区级)
2.延安市宝塔区恒滋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区级)
3.延安市宝塔区陆田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区级)
4.延安康恒源养殖农民合作社10万元(区级)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7日——4月11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7:3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911—8819288。
延安市宝塔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