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体育局:
经区政府党组2023年4月3日会议研究决定:
冯 梅同志聘为区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芳芳同志聘为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 娟同志聘为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于首良同志聘为区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杜 鹏同志聘为区第六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袁光荣同志聘为区第七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玉军同志聘为区第七中学河庄坪小学校区执行校长;
乔勇勇同志聘为区姚店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龚宏权同志聘为区蟠龙镇初级中学副校长;
张 遥同志聘为区慧泽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强同志聘为区宝塔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韩蓓蓓同志聘为区第一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 敏同志聘为区实验小学副校长;
崔怀龙同志聘为延安育才学校副校长、李渠小学校区执行校长(试用期一年);
薛 朗同志聘为区东关小学副校长、甘谷驿学校校区执行校长(试用期一年),解聘其区甘谷驿学校副校长职务。
解聘:
袁国建同志区万花学校校长职务;
刘治军同志区姚店中学副校长职务;
蔡媛媛同志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常浩忠同志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