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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冯梅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区教育体育局:

经区政府党组2023年4月3日会议研究决定:

冯 梅同志聘为区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芳芳同志聘为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 娟同志聘为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于首良同志聘为区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杜 鹏同志聘为区第六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袁光荣同志聘为区第七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玉军同志聘为区第七中学河庄坪小学校区执行校长;

乔勇勇同志聘为区姚店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龚宏权同志聘为区蟠龙镇初级中学副校长;

张 遥同志聘为区慧泽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强同志聘为区宝塔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韩蓓蓓同志聘为区第一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 敏同志聘为区实验小学副校长;

崔怀龙同志聘为延安育才学校副校长、李渠小学校区执行校长(试用期一年);

薛 朗同志聘为区东关小学副校长、甘谷驿学校校区执行校长(试用期一年),解聘其区甘谷驿学校副校长职务。

解聘:

袁国建同志区万花学校校长职务;

刘治军同志区姚店中学副校长职务;

蔡媛媛同志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常浩忠同志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