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南泥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2023年12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
蔺广伟同志任延安市南泥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飞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 峰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姬朝伟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 帅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孙台水库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高 飞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文物保护中心(区芦山峁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姚 杰同志任区果业局副局长;
雒 峰同志任区果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宗 炜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王 炜同志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中心主任职务;
冯学东同志任区民办教育服务中心主任;
薛延丽同志任区社会事业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张 静同志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延斌同志任区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霍启星同志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职务;
胡生会同志任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畜禽屠宰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畜禽屠宰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薛云云同志任区农业环境保护站站长,免去其区综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部长职务;
李鹏章同志任区文物保护中心(区芦山峁文物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张学强同志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图书馆副馆长职务;
刘 瑞同志任区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普查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 东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政府副科级信访接待员职务;
杨 乐同志任区综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部部长,免去其区综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中心主任职务;
胡星星同志任区综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白小勇同志任区综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综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职务;
张宝山同志任区综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综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副部长职务;
薛 明同志任区招商引资中心(经济合作局)副主任(副局长);
范永泉同志任区招商引资中心(经济合作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梓航同志任区招商引资中心(经济合作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星同志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永杰同志任区物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东东同志任区物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呼延波同志任区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武 冰同志任区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路同志任区蔬菜技术推广与营销服务中心副主任;
薛 阳同志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 良同志任区文化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贺小兵同志任区图书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高 峰同志任区烈士陵园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曹 琪同志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 丽同志任区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季源同志任区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 愈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贾智捷同志任区煤炭行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志宝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 浩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麻洞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钟 明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泥湾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海洋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柳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韩百荣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万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 振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庄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 刚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川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小莉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冯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小淇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姚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 烁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谷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 超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化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 杰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蟠龙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郭彬峰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塔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廷艳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白家奇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高 权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枣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曹 峰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桥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常 亮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徐 赓同志任区普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 桢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
沙 伟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 星同志任区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雄同志任区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婕同志任区综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李巧霞同志任区综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杜志伟同志任区综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周文亮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畜禽屠宰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克平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 进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闫文斌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治军同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唐永东同志区移民搬迁工作中心主任职务;
王瑞军同志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郭海军同志区文物保护中心(区芦山峁文物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刘亚利同志区医疗保险经办处主任职务;
张 东同志区马四川国有生态林场场长职务;
刘延基同志区民办教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 军同志区工业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井 飞同志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 峰同志区物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霍晓东同志区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庆军同志区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一兵同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米 娜同志区煤炭行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杜永峰同志区煤炭行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曹延栋同志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