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微信矩阵
其他矩阵
繁體
登录
注册
退出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解读回应
走进宝塔
搜索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正文
延安市宝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张明同志为宝塔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索引号
11610602016074960P/2024-004587
发布时间
2024-07-10 17:01
来 源
宝塔区政府办
摘 要
延安市宝塔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任命张明同志为宝塔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来源:宝塔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7-10 17:01
打印
保存
字体:
大
中
小
延安市宝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张明同志为宝塔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pdf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查看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