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施工活动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关于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工程部川口基地正门和固井大队院子正门平面交叉道口工程涉路施工活动许可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行业规范、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施工活动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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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工程部川口基地正门和固井大队院子正门平面交叉道口工程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 (延区行审建)涉路[2026]第001号 | 2026年5月25日 |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工程部川口基地正门和固井大队院子正门平面交叉道口工程涉路施工活动许可证.pdf